新个人所得税法:年度工资和年度奖金最优分配模型
作者: 段晖 2019-08-22 13:50:06


本文作者:段晖


2018年12月2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就全年一次性奖金给出了过渡期3年的优惠政策。也就是说,在2021年12月31日前,年度工资和年度奖金仍然存在税收筹划空间。笔者根据相关原理,设计了N档个税筹划区间,为年度工资和年度奖金的优化组合创造了一款简便、实用的工具(以下简称“最优分配模型”)。现举例展示如下: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30万元时

年度应税所得,指已经扣除了基本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其他扣除后的金额。

打开“最优分配模型”,年度应税所得30万元位于第6号区间,年度奖金为144000元时,年度工资和年度奖金的个人所得税税负最低(详见下图)。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60万元时

打开“最优分配模型”,年度应税所得60万元位于第8号区间(盲区),年度奖金为144000元时,个人所得税税负最低(详见下图)。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时

打开“最优分配模型”,年度应税所得100万元位于第11号区间,年度奖金为300000元时,个人所得税税负最低(详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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